買的房子到合同期沒有給鑰匙算違約嗎?

一、買的房子到合同期沒有給鑰匙算違約嗎?

買的房子到合同期沒有給鑰匙算違約嗎?

屬於違約行爲。開發商延期交房違約金可以按照已交房款總額乘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及延期交房時間來計算。當開發商出現延期交房情況時,若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中已約定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金額,則購房人可依據合同約定的金額要求開發商賠償延期交房的違約金。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購房合同中開發商違約情形有什麼?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3、房屋質量不合格導致嚴重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爲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覈驗。

開發商的違約情形,包括下面這三個方面,開發商沒有按照與購房人簽訂的合同期限交房,出現延期交房的情況;房屋的實際面積與合同中的面積不符,誤差超過3%的情況;房屋質量嚴重不合格,影響正常使用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