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繼承過戶費用2021年如何規定的?

一、房屋繼承過戶費用如何規定的?

房屋繼承過戶費用2021年如何規定的?

目前辦理房產繼承手續必須經過房屋評估、繼承公證、申請產權登記等辦理過程。涉及的稅費有:

1、評估費:房屋評估額的0.5%;

2、公證費:房屋評估額的2%;

3、契稅:房屋評估額的1.5%;

4、登記費:80元。房屋繼承不需要個人所得稅

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着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戶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稅完稅證和契稅完稅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因爲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稅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準,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稅時候採用的累進稅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爲收費總額。辦理繼承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包括登記費、權證印花稅、繼承房屋評估價百分比的合同印花稅。

二、辦理房屋繼承產權過戶所需資料

1、繼承公證書或繼承法律文書;

2、繼承人身份證證明;(覈驗原件)

(1)本地:身份證複印件;

(2)外地:身份證複印件,《暫住證》或《居住證》複印件;

法律依據:

遺囑的形式根據《繼承法》第17條的規定,遺囑有以下五種形式:

(1)公證遺囑。即立遺囑人至公證機關對其遺囑行爲及遺囑內容進行公證;

(2)自書遺囑。即立遺囑人親筆書寫的遺囑,該遺囑必須由立遺囑人親筆簽名,並注意年、月、日。

(3)代書遺囑。即立遺囑人委託他人代筆書寫的遺囑。代書遺囑應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其中一人代書,註明年、月、日,並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簽名。見證人不得爲遺囑確定的繼承人。

(4)錄音遺囑。即立遺囑人透過錄音或錄像的形式,確定其遺囑的內容。錄音遺囑同代書遺囑一樣,需要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並將其見證的情況進行錄音、錄像。完後,應將錄音、錄像內容封存,封口由見證人及遺囑人簽名蓋封。

(5)口頭遺囑。即立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無條件書寫、錄音或辦理公證時,口頭訂立遺囑的行爲。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後,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在繼承死者的房屋時也是需要確定享有該物業產權的具體人數,然後需要辦理相應的公證手續,在辦理公證手續時也是需要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房屋的產權以及證明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在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時也是需要繳納以上規定的相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