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稅收

房地產公司稅收
律師解析:房地產公司稅收就是城市建設維護稅(簡稱城建稅),是國家對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爲計算依據而徵收的一種稅收。
2、土地增值稅,是對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就其轉讓房地產所得的增值額徵收的一種稅。
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使用、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
印花稅是一種具有行爲稅性質的憑證稅.凡發生書立、使用、領受應稅憑證的行爲,就必須依照印花稅法的有關規定履行納稅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第六條
房地產稅依下列標準及稅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稅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
二,地產稅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稅率爲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