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是個人還是企業單位,在集體或者國有土地上面進行任何活動,都需要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對於房地產公司來說,繳納土地使用稅的情況就和其他產業不同,因此很多人不知道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其實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有自身的一套納稅的方法。

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一、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徵收

1、當每半年末整個房屋售出未達到80%時前半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土地總面積-各月累計已售房屋建築面積×房屋佔地面積÷房屋總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年稅額÷12

2、當半年內某月整個房屋售出達到80%時前半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佔用土地總面積﹣達到80%前各月累計已售房屋建築面積×房屋佔地面積÷房屋總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年稅額÷12+∑達到80%後各月末未售房屋建築面積×房屋佔地面積÷房屋總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年稅額÷12

3 、當半年初整個房屋售出已達到80%時 前半年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各月末未售房屋建築面積×房屋佔地面積÷房屋總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年稅額÷12

二、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計算方法

1、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個開發項目在建成進行預售或銷售後,隨着房產的不斷銷售,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應是逐漸減少的,到商品房銷售完畢,納稅義務也就終止。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計算城鎮土地使用稅時就要注意計算方法

2、本月應納稅額=本月剩餘應稅佔地面積×月單位稅額;本月剩餘應稅佔地面積=佔地總面積-免稅佔地面積-已簽訂合同預售或銷售房屋分攤佔地面積(分攤面積以合同規定交付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爲準進行統計);月單位稅額=年應納稅額÷12;已簽訂合同預售或銷售房屋分攤佔地面積=佔地總面積×(已簽訂合同預售或銷售房屋建築面積÷可售建築總面積)。

三、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納稅時間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自取得建造商品房用地土地使用權的次月起按規定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注意不是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的次月,而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開發權的時間,即土地出讓、劃撥、拍賣成交的次月。

因爲房地產公司的特殊性,所以房地產公司納稅也是特殊的,具體的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的呢,房地產開放公司在房子預售前、與售後,應該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會逐漸減少,所以房地產開放公司會每半年分爲三種情況來計算土地使用稅,因此房地產公司土地使用稅的計算方法要尤其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