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

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爲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承租的土地土地使用稅如何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