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商品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繳?

一、上海商品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繳?

上海商品房維修基金什麼時候繳?

業主應當在房屋交房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首期房屋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可以直接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也可以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委託房地產開發企業代交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自收到房屋維修基金之日起30日內,將代交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存入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專戶。

二、房屋維修基金怎麼算?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爲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首期專項維修資金交存的現行標準爲:高層(含帶電梯的多層)90元/平方米、多層(含別墅)50元/平方米。

三、維修基金的使用程序

1、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前

1)物業服務企業根據擬維修和更新、改造項目情況提出使用建議;沒有物業服務企業的住宅由相關業主提出合理化使用建議;

2)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列支範圍內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討論透過使用建議;

3)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組織實施維修基金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或者相關業主持相關材料,向所在地政府建設主管部門申請列支;

5)建設主管部門經過審覈同意後,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通知;

6)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到維修單位。

2、維修資金劃轉業主大會管理後

1)物業服務企業提出維修基金使用方案,該方案應當包括擬維修和更新、改造的項目、費用預算、支出範圍、有可能發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緊急情況以及其他需臨時使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情況的處置辦法等;

2)業主大會依法透過該維修基金使用方案;

3)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實施使用方案;

4)物業服務企業持有關材料向業主委員會提出列支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5)業主委員會依據使用方案審覈同意並報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建設主管部門發現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使用方案的當責令改正;

6)業主委員會向專戶管理銀行發出劃轉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通知;

7)專戶管理銀行將所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劃轉至維修單位。

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但使用權歸全體業主所有,單個業主不得向銀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維修基金部分。維修基金與具體房屋相結合,隨房屋存在而存在、滅失而滅失,不因具體業主的變更而變化,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爲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爲新業主名下。

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維修基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另外,維修基金是由該物業內的業主共同籌集,業主按照繳納比例享有維修基金的所有權,因房屋產權變更成爲新業主時,維修基金也應經舊業主更名爲新業主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