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房產糾紛如何處理

遇到房產糾紛如何處理

在樓市一片欣欣向榮的背後,因房產問題維權的事件也接連不斷,定金不退、建築質量問題、產權證辦理難、面積縮水、樓盤虛假宣傳等等現象層出不窮。那麼,遇到房產糾紛怎麼辦呢?在魚龍混雜的房產交易市場中,爲了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免遭損害,購房者遇到房產糾紛如何處理呢?詳細內容請從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遇到房產糾紛如何處理

1、定金糾紛

依據最高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的規定,出賣人透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爲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於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2、逾期交房

當遇到開發商延期交房時,若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已約定了延期交房的違約金金額,則購房人可依據合同約定的金額要求開發商賠償延期交房的違約金。若無約定,則依法確定開發商逾期交房違約責任,違約金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一方當事人有重大違約行爲時,另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可要求開發商返還所交的預售購房款和利息。

3、逾期辦理產權證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未按規劃、建設等相關部門的審批組織施工、建設,以致出現規劃及竣工驗收困難,是造成產權證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這種情況,可向法院起訴,要求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出臺的《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基本問題的解釋》中,對房開商不按時辦理產權證也有明確規定。購買商品房遲遲拿不到產權證,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賠償損失,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二、房產糾紛該如何處理

1、房產面積差異糾紛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以此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援;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援。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承擔;房屋實際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開發商返還,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商雙倍返還。

2、廣告與實際銷售不符

如果購房者是看廣告宣稱的內容而購房的,比如“二房變三房”“贈送小花園” “俯瞰江景”,“毗鄰公園”等定義較爲模糊的宣傳,建議購房者不能只輕信廣告,應以實物爲準,最好到現場觀看。另外,將比較重要或直接影響購房決策的宣傳內容加入到合同正式文字或合同附件中;或者透過留存資料,甚至手機拍照等方式取證,以便於在產生糾紛時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買房時,由於普通的買房者對其中很多的法律問題一知半解,因此在簽訂買房合同、交付定金等等過程中,都很容易被開發商或者中介機構設計的精妙的陷阱所迷惑。因此建議大家在買房前要向專業的律師諮詢有關情況,未雨綢繆;若是不慎陷入糾紛,也不要驚慌,及時與律師取得聯繫,律師會幫助您合法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