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籤合同違約不拿錢怎麼辦?

買房子籤合同違約不拿錢怎麼辦?

一、買房子籤合同違約不拿錢怎麼辦?

買房子籤合同違約不拿錢可以起訴,起訴時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起訴狀、以及做好自己滿足以下條件的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付了房款房屋的銷售方不能按期交房怎麼辦?

1、若是房屋的銷售方收取了定金,銷售方不能如期交付房屋、且之後也不能實現房屋銷售目的,那麼需要返還雙倍定金。

第五百八十七條【定金罰則】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房屋買賣合同並不是需要律師見證後纔有效,房屋買賣合同本質上也屬於一種合同,而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的方式,《民法典》之中明確規定了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相關法律規定:《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合同訂立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採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的定義及構成要件】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內容具體確定;

(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四百八十三條 【合同成立時間】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的購買方、銷售方都有可能會在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之後實施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爲,諸如購買方不在約定的期限內支付房屋的購買價款、房屋的售賣方按照約定交付房屋等,都屬於違約的情形,違約行爲發生之後守約方可以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同時也可以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