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

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

購買房屋的時候,有一些房屋是不能進行買賣的。在租賃房屋的時候,也是有一些房屋是不允許出租的。那按照法律中的規定,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

房屋出租業務已經成爲房地產業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了,爲了避免出租人或是承租人因對出租或承租的法律關係不清楚而陷入困境,下面介紹幾類不能出租的房屋:

(一)未經綜合驗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過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者,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二)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權屬關係,從而就沒有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

(三)沒有房屋租賃證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但它不是唯一的要件。要使租賃關係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爲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四)未經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將所租房屋再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並被罰款。

(五)屬於違章建築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劃部門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並出租,對於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也會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六)產權屬於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爲這樣就會對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權。

(七)已經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能出租。

已經進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利時,在法律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這是一個法定程序,否則出租行爲無效。

二、租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怎麼辦

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就有可能因違反了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導致租賃合同無效,承租人也因此無法追究出租人的違約責任。但這個時候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退還房租,如果出租人有過錯的話,還可要求出租人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是因爲受到出租人的欺詐而租用了法律禁止出租的房屋,承租人還可以撤銷合同,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如果房屋不符合安全標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承租人即使在租賃的時候知道這種情況,也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參考法條:《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七百三十一條。

實踐中,究竟什麼樣的房屋不能出租?這是在進行房屋租賃之前,必須要先了解清楚的內容,如若不然,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損害。而要是不小心租賃到了不該租賃的房屋,此時就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承擔法律責任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肇慶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