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安置房是政府對拆遷住戶進行安置的房屋,拆遷這些住戶是爲了城市更好的發展而進行的城市道路建設等公共設施的建設,所以會爲拆遷戶修建安置房,買賣這些安置房存在哪些風險呢?下面本站網的小編爲您介紹,希望能給您提供幫助。

買安置房有什麼風險?

現金市面上掛牌的拆遷安置房,往往是沒有取得產證,或者是剛剛取得產證,按規定5年內限制轉讓的房子。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房屋屬於不動產,不動產產權以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爲準,沒有登記備案的,除法律特殊規定的情形外,不具有物權上的產權效力。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爲準。

可能會出現如下一些潛在安置房買賣的風險:

(一)家庭成員內部可能對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有異議,萬一協商不成,可能每部起訴到法院解決,最終確定的合法權益人是誰還無法確定;

(二)無產權的拆遷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辦理產權證;

(三)因交易時間漫長,房價變動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爲謀取更大利益,將房屋房價賣給他人,並在可以過戶交易時先行過戶給他人,那麼購買方就很實現購房目的了,只能選擇主張債權;

(四)在購買房等待過戶的漫長時間內,也有可能發生因出售方自身債務糾紛,導致房屋被債權人申請法院查封。

所以,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於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後開發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後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以免日收出現糾紛;

3、有的開發企業爲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後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由此可見,買賣安置房的過程中存在着的主要風險就是房屋產權問題,以及房價糾紛等問題,並且現今有不少人出售那些沒有取得安全產權的安置房,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除了以上介紹外,買賣安置房還存在着許多風險,如果您需要了解這方面的資訊,可以到本站網找在線律師進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