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戶房子需要多久的時間?

過戶房子需要多久的時間?

我國公民,在對房屋進行買賣交易的時候一定會經歷的一個過程,就是房屋過戶。房屋過戶也是房屋買賣交易中最爲重要的一個流程。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房產過戶的辦理需要多久的時間?需要準備些什麼?房屋在過戶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些什麼?

根據我國對房屋買賣的相關規定:

1、房屋買賣的當事人雙方在簽訂完合同以後就可以開始準備辦理過戶手續了,雙方的當事人需要在遞交所有的材料和證件以後向房管部門提出過戶申請,房管部門會在收到申請當天起到30天之內對當事人辦理過戶手續,並頒發新的房產證件。根據我國房屋登記法的規定,如果雙方當事人交易的是集體土地範圍內的房屋產權的話,房產部門需要再30天內對房屋所有權進行登記。

2、如果雙方當事人交易的是抵押的房款的話,房管部門需要在60天內進行房屋所有權登記。如果雙方當事人因爲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再房屋登記法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過戶的話,當事人需要在經過房管部門的許可下適當的延長過戶期限,但是這個適當延長的期限必須是在原本時間的一倍之內,不能超過這個時間規定。

買方在過戶時爲了保證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簽訂買賣合同以及過戶的過程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個需要注意問題就是:

賣方必須是房產無房產的持有人,買方在過戶前一定要檢查賣方的名字及身份證號碼是不是與房產證上的名字與身份證號碼一致在確認沒有問題以後纔可以與賣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第二個要注意的問題是:

買方在與賣方進行房產交易的過程中,買方應該充分地瞭解房屋的面積、小區的環境等基本資訊並確定沒有問題以後再與賣方簽訂房屋交易合同,並按照合同上的時間來對房產進行首付款的交付、房屋過戶的過程、交房的過程以及交付尾款的過程。在交易過程中,不管是買方還是賣方,都一定要保留好交易的證據。在房屋過戶的時候除了買方需要全員到場以外,賣方房產證上的所有房產持有人也需要全部到場纔可以辦理過戶首先,在過戶手續完成以後,買方與賣方交接房屋的時候需要查清楚賣方是否交清了房產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基本費用;

第三個需要的問題是:

買賣雙方當事人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必須要在合同上明確的寫明嚴格的違約責任,這是爲了保證雙方當事人誠信履行合同義務的一種手段。因爲如果房屋合同中對違約行爲的處罰比較小或者比較簡單的話對買賣雙方來說都缺少了實際的約束力。如果在簽訂合同以後房產的價格發生了變化,或者是買方因爲金、房價等問題出現狀況而不想購買房屋的話,雙方也可以根據合同上的約定來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