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租賃房屋糾紛有哪些?

一、居民租賃房屋糾紛有哪些?

居民租賃房屋糾紛有哪些?

居民租賃房屋時,一定先覈對相關的房屋證件和身份證,證明此房屋是房東本人的,不是轉租或者是騙租,居民租賃房屋很容易引發糾紛,比如房租租賃時間和用途、房屋是否本人房產、在房屋交接時的物品交割等問題,都很容易引發糾紛,具體如下:

1、需要房東的身份證複印件,既然房東想要您的身份證複印件,那麼你也可以向房東要身份證複印件。日後如果發生租賃糾紛,可以到法院起訴,此時我們就能提供對方的詳細身份資訊了。

2、合同的具體事項,包括房屋租賃的用途與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因爲如果是商業用房,其水電費等相關費用會比一般的居民用房要貴些,租金的交付方式以及交付日期也方便日常租客與房東的結算。

3、財產的交接,在於房客進行房屋設施的清點與交接時,做好財務清單,如果可以就是進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賃合同終止時或者中途解除時,雙方對財產的遺失或毀損產生糾紛,房東也會因此扣留押金。

二、簽訂租賃協議時如何防範風險?

1、首要的一點是對合同雙方主體資格的審查。首先是對出租人資格的審查,主要看其是否具有房屋的處分權。簡單的方法就是查驗出租人的房屋產權憑證。其目的就是要防止無處分權的人擅自出租房屋。

2、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於房屋租賃合同是要式合同,租賃期限在六個月以上的,應當訂立書面合同。這是因爲雙方當事人如未籤書面合同,就視爲事實上的租賃關係,爲不定期租賃合同。

3、房屋租賃合同中應當對出租房屋的用途予以明確約定,以防止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之後改變房屋用途,比如小區住宅,規定不能做營業用房,承租人租賃房屋後用作營業,可能導致出租人財產利益的損失,卻又不能依據合同追究。

4、房屋租賃合同應當明確租金的交付方式及交付日期,這是雙方當事人應考慮的重點問題。如有的承租人承受能力有限,如果一次性交納一年或幾個月的房租有困難則可透過合同約定按月交納,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未約定,以後就容易產生矛盾。

5、房屋租賃合同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應有約定。提前解約會對雙方當事人特別是承租人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應當注意防範該風險。正確的方法是,在合同中對提前解約的情形及條件進行約定,以便日後解約事項出現時有據可依。

6、房屋租賃合同需向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這是當事人的法定義務。否則將可能承當處罰的法律風險。雙方當時人還應記得在租賃合同上簽字或蓋章並註明簽約時間,否則將導致合同無效。

大家在有租賃居民房屋想法的時候,一定要提前瞭解一些關於引發租賃糾紛的情況和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這樣在租賃遇到的時候,可以有效的保證的利益,減少自身的損失。以上就是關於居民租賃房屋糾紛有哪些?簽訂租賃協議時如何防範風險的全部介紹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