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爛尾,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房子爛尾,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在房地產開發市場一派繁榮的景象後,也存在不少的不堪的情形。爛尾樓就是其中之一。爛尾樓形成的原因較多,如在建樓盤的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等。本文就房子爛尾,開發商跑了怎麼辦作相關解答。

爛尾樓,是指已辦理用地、規劃手續,項目開工後,因開發商無力繼續投資建設或陷入債務糾紛,停工一年以上的房地產項目。爛尾樓形成的原因較多,如在建樓盤的開發商破產、缺乏建設資金、項目涉及經濟糾紛、開發商違法違規導致工程停工,其中多半是因爲資金鍊條斷裂,工程未完,開發商已拿不出錢來,銀行也不願繼續貸款,而項目又無法轉讓給其他投資人。

房子爛尾,開發商跑了怎麼辦?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覆》,只要交了全款,就可以得到房屋。但是,如果房屋沒有完工,不符合交房條件的話,就得以透過訴訟來解決。

首先,主張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開發商存在嚴重違約,達到了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要求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要求解除與銀行間的按揭貸款協議。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司法解釋的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被解除導致按揭貸款合同的目的不能實現的,可以解除按揭貸款合同。就不用還貸款了。

同時,要獲得賠償的話,必須憑藉購房合同要求法院儘快查封所購房產。通常這種開發商拖欠的錢款會非常多,而施工單位享有強大的優先受償權,購房者一定要趕在施工方行使這項權利之前將房屋查封。“如果沒有購房合同,簽訂的購房協議上也沒有明確具體的房號,這就很麻煩,很難保障自己對房屋的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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