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多少合法?

我國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違約金多少合法?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違約金約定多少合法,主要看有沒有造成實際損失,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違約金約定都是合法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的規定,違約金過高的比較標準爲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如上所述,實際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履行利益損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調整到實際損失的130%爲原則,以體現違約金的懲罰性。法律對於違約金的最高限度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百分之二十的,超過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爲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爲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爲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隨着我國經濟的不斷髮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國越來越多的人進入房地產市場購房,但是不可避免出現違約的情況,如果出現了違約的情況,一定要注意違約金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