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租貸合同可以使用幾年

在我國租貸合同可以使用幾年

在我國房屋對外出租,是十分普遍的事情。不管是針對於日常的商品房出租,還是個人的房屋出租,爲了避免雙方日後產生一些不必要的糾紛,小編建議雙方最好要簽訂一份租房合同。但是租房合同當中對租房時間的規定並不是無限期的,下面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在我國租貸合同可以使用幾年?

一、在我國租貸合同可以使用幾年?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爲20年。

二、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現實中總是發生不少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很多都是因爲當事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對相關事項規定的不夠規範所導致的。大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至少要注意以下三點:

1、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

不管是出租者還是租房者,都必須要在簽訂合同之前,確認對方的身份,主要是要求對方提供身份證以及房屋產權證等。

2、租賃期限

按照法律規定,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

3、簽約時一些必要的物業狀況可以先拍照存證

租賃合同到期時,承租人應將所租房屋回覆原狀返還給出租人,而何謂“房屋原狀”常因欠缺證據,而使租賃雙方當事人各執一詞,甚至訴請法院予以解決。所以爲使“房屋原狀”明確化,有必要在租賃合同訂立後交房時,將所出租房屋的狀況拍照存證,並以附件 (或附圖)形式並人租賃合同。日後租賃關係結束收回房屋時,一旦和承租人產生糾紛,可作爲證據幾尤其是比較高端的物業狀況更應該如此。

三、怎麼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具體來說,房屋租賃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

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

2、住房具體情況

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說明住房的牆壁、門窗、地板、天花板、廚房和衛生間的裝修情況;配備設施和設備,簡要列舉住房內出租人爲承租人準備的傢俱、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住房的產權及產權人,寫明這套住房爲何種產權,產權人是誰,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係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說明以下兩點: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繕責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產權人或產權人的委託人,所以修繕住房是出租人的責任。

7、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爲,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納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終止合同,讓其搬離;如果出租人未按約定配備傢俱等,承租人可以與其協商降低房租等。

8、租賃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如果在租賃過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認爲有必要改變合同的上述各項條款,如租賃期限、租金等,雙方可以透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

透過小編的介紹,大家可以看出,在我國民法典中有着明確的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是不受法律保護的。除了對租賃時間的規定以外,大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對合同中的相關注意事項也一定要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