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租房做生意怎麼樣寫合同

一般租房做生意怎麼樣寫合同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協議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爲了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同意乙方承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房租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乙方合法商業活動。
二、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預交___個月的房屋租金________元(該款不計利息),租賃期間,押金不抵房屋租金。雙方租賃關係結束後,乙方承租的房屋門窗、傢俱、衛生潔具、使用的水電錶等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議價賠償),並在房租水電費均結算清楚後,押金如數退回。
三、乙方房屋租金按季交納租金,在季前5日繳清;水電費乙方自交。以上費用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四、甲方保證乙方承租時房屋、門窗完好,上下水道暢通,水、電計量準確,乙方應愛護承租房屋內設施,在承租期間,防盜門、門窗、水、電錶、門鎖等設施中有損壞,其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自覺接受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管理和檢查,嚴格遵守有關規定。
六、在租賃期間,如遇甲方因建設改造的需要而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支援,不得提出補償要求,但甲方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1、在承租期間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或從事違法活動;2、違反消防法規、在承租房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險品。3、拖欠房租或水電費超過三個月;4、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對房屋進行改造,改變房屋結構;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八、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蓋章簽字後生效。
十、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五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條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七百一十條
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二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條
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請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一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七百一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餘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