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訴訟保全的房屋出租可否合法有效

根據我國的相關法律的規定,已被法院訴訟保全的房屋,出租是合法有效的,但因爲不能正常居住,至少不能居住到租賃期滿,承租人可以以此爲由要求解除租賃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八條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租賃房屋無法使用,承租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租賃房屋被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二)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的;
(三)租賃房屋具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關於房屋使用條件強制性規定情況的。

已訴訟保全的房屋出租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