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租房開發票幾個點稅

房屋租賃發票是專門針對房屋出租收入而設計開具的發票。房屋租賃發票是去房產所在地的地方稅務局提出開具申請、辦理開具手續,由地稅局代爲開具。租金在2萬元以下,總的稅率爲5%左右,租金超過2萬元,加徵5.5%的營業稅和城建教育附加。
一、個人出租非住房(商鋪、寫字間等)應繳納以下稅款:
1.房產稅:以租金收入12%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的規定)。
2.營業稅:以租金收入的5%計算繳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稅目稅率表)。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營業稅稅額乘以城建稅率(按納稅人所在地的不同適用7%、5%、1%三檔稅率)和教育費附加率3%計算繳納。
4.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其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稅率是20%(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和第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5.印花稅:按財產租賃合同租賃金額的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爲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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