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疫情房租怎麼不免

2021疫情房租怎麼不免

疫情房租怎麼不免?

疫情房租減免不是政府規定的,不免房租是因爲承租者的實際情況都是不一樣的。疫情這個不可抗力是絕對的,但是要想在房屋租賃法律關係中援引不可抗力作爲減免租金的法定事由,是相對的,是需要有條件的,可大致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對於租賃房屋的用途爲用於生產經營,已有明確行政管控政策導致無法實現使用目的,則應當免除租金

此種情況是指因政府及有關部門爲防治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而採取行政措施直接導致租賃合同不能履行的情況。如根據政府的要求關停的網吧、KTV、酒吧、電影院、大賣場、餐飲場所、農貿市場等。又如因政府政策延長假期造成無法開工的工廠導致工廠未能用於生產經營的。由於此時出租人因行政管控而無法提供可供承租人持續正常使用的租賃房屋,則承租人也當然無需支付相應的租金,同時出租人無需承擔無法提供適格租賃房屋的違約責任。

(二)承租人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但受疫情影響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可請求減免部分租金

此種情況是在疫情期間,承租人一直佔有並使用着租賃物用於經營活動,因此免除租金是明顯不符合情理的。因疫情對生產經營產生了明顯的影響,如因疫情給社會公衆造成的恐懼或政府限制人員外出導致商場人流明顯減少的,疫情導致物流、交通暢嚴重影響生產經營且導致承租人收益明顯減少甚至虧損的,承租人可據此爲由要求減少部分租金。對此,法院亦可酌情減免部分租金。

(三)承租人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疫情並未導致其收益明顯減少的,不可請求減免租金

如疫情並未影響其生產經營甚至導致其經營收益明顯高於日常情況的,如用於開設藥店或銷售防護用品的房屋獲得了比往常更大的收益,承租人不可主張減免租賃。對於仍繼續使用租賃物用於經營活動,其收益減少不明顯的,亦不可請求減免租賃。

其實,無論是誰在疫情期間都有實質性的困難,對於房東來講,很有可能房東也是租賃的房子,然後用來做房屋租賃生意的,如果自己不給房東交房租,房東本來也面臨着一定的困難。所以,片面的要求所有的房東減房租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