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和物業稅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稅和物業稅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產稅和物業稅區別在於:
1、房產稅只對經營性用房和出租房徵收,按房屋的計稅餘值或租金收入爲計稅依據。
2、物業稅則不同,是一種財產稅,以財產的持有(不分經營性非經營性)作爲課稅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爲計稅依據,不僅僅對房產而且對房產地產都要徵收,也不會扣除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面積。
3、房產稅只是房地產稅費體制中極小的一部分,而物業稅幾乎囊括了目前房地產稅費體制中所有的稅費。
4、房產稅只對部分房產徵收,而物業稅是對所有房產地產徵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