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與物業關於物業費的糾紛怎麼解決?

一、關於與物業關於物業費的糾紛怎麼解決?

關於與物業關於物業費的糾紛怎麼解決?

1、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解。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具體的程序以司法訴訟爲依據,需要提交民事起訴狀證據材料,還有證實就審覈材料之後就可以到法院來完成這樣的手續,最終等待開庭。

二、物業糾紛產生原因是什麼?

這類糾紛雖然事實不復雜,爭議標的不大,但雙方當事人往往針鋒相對,各執一詞,難以化解。有的非要對簿公堂。這無疑加劇了基層法院人少事多的矛盾,增大了審判工作量。更有媒體報道,這類糾紛因疏導處理不及時,或方法不對,最後引發了物業公司的保安和業主的“全武行”。足見其社會危害性不可小覷。這類糾紛的成因經粗略梳理,有以下幾個方面:

法規、條例宣傳不夠。

當事人雙方對各自擁有的權利和應履行的義務缺乏認識或知之甚少。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對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權利、義務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詳盡的闡述,理應公之於衆,使雙方當事人知曉。然而實踐中,有些物業公司對這項必要的宣傳工作未予重視。

作爲物業服務公司應密切公司和廣大業主的關係,正確對待業主的意見和要求

在職責範圍內及時幫助業主排憂解難,多聯繫,多溝通,切實做好治安防範、垃圾清掃和轉運,以及小區內公共設備、設施的維護檢修,增強服務意識,保證服務質量,提升服務水平,努力營造心順氣平、安居樂業的和諧氛圍,共同維護和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家園。誠如此,“吐槽”變“點贊”並非遙不可及,按章收費的物業合同欠費糾紛自然也就會迎刃而解了。

作爲司法機關,應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加強“一站式”糾紛解決平臺建設

在物業管理這一糾紛多發領域加強與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行業調解組織的對接,完善調解規則和對接程序,發揮行業調解組織專業化、職業化優勢,建立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和糾紛解決機制,進而達到努力減輕羣衆負擔,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之目的。

物業公司提供相關的物業服務,那麼小區的業主就行到對這個物業服務提供一定的費用,在這個過程當中,雙方當事人就形成了一定的物業方面的關係,如果因此而發生一些糾紛的話,可以透過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