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經濟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一、物業經濟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物業經濟糾紛有哪些處理方式

物業經濟糾紛的處理方法爲:

(1)當事人各方自行協商和解;

(2)各方當事人請求第三人調解,請求政府主管部門行政調處;

(3)當事人之間約定仲裁;

(4)司法訴訟。

法律依據

《物業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應當依法履行職責,不得作出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決定,不得從事與物業管理無關的活動。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物業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決定,並通告全體業主。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爲,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爲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投訴。

二、物業糾紛屬於什麼訴訟

物業糾紛屬於民事糾紛也就是民事訴訟。

1、物業管理費糾紛。

解決方法:在收費方面,物業公司應該在給予業主的相關物業管理費用繳費收據上,將相關的收費目錄名稱和費用全部羅列清楚,不能簡單地以一個“物業管理費”的名稱來取代其中各類的費用名稱。

2、物業合同簽訂的糾紛。

解決方法:在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合同的性質應該爲服務合同,而不是委託合同。其最簡單的方法是先看物業合同的名稱,如果是服務合同,一般這個合同的名稱是“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而不是“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同時,在合同的條款中,如果是委託合同,一般會表現爲“甲方委託乙方”,而服務合同則一般是“甲方爲乙方提供服務”。

3、公共配套設施權利人不明確的糾紛。

解決方法:這一系列問題目前有待相關部門制定相關法規。不過總的來說,業主們還需提高自身的維權意識,及時發現問題進行解決。

4、開發商與物業公司的關係糾紛。

解決方法:人住小區的業主們在符合條件後,也就是說小區內房屋出售並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達到50%以上,或者首套房屋出售並且交付使用已經滿2年的,一定要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大會,來維護自身權益。

三、起訴後物業糾紛處理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所以說,物業經濟糾紛的處理方式首先從物業與業主可以相互協商作爲開始,直到業主與物業協商不成,業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物業承擔責任爲結束。而物業糾紛訴訟屬於民事訴訟的一種,業主起訴物業的流程從起訴開始,直到法院宣佈判決爲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