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二手房交易稅費包括哪些

長沙二手房交易稅費有以下:
一、契稅:成交價格的1.5%,如果是非普通住宅的房產,其契稅需要按照成交價格的3%交納。
二、印花稅:二手房的買賣雙方各交納成交價格的萬分之五作爲印花稅。
三、營業稅:凡是房產證(或者稅務部門出具的契稅稅票)填發時間不足2年的,需要交納成交價格5.5%的營業稅,滿5年後,屬於普通住宅的免交,屬於非普通住宅的按照(實際成交價格-原購買價格)乘以5.5%的標準交納。
四、個人所得稅:凡是房產交付時間不足2年的,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有兩種交納方式:
1、適用於可以提供房產原價值憑證的;
2、適用於不能提供房產原價值證明或者合理費用憑證的:房產實際成交價格的1%。

長沙二手房交易稅費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