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房產證一般需要:第一房屋購銷合同原件及補充合同原件。第二商品房銷售統一發票原件。第三房屋的測繪調查表及分層分戶平面圖原件。第四完稅憑證第五已婚的購房人:1、雙方身份證複印件2、婚姻證明覆印件;單身的購房人:1、身份證複印件;2、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覆印件;3、以及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九條申請不動產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填寫登記申請書,並提交身份證明以及相關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應當提供原件。因特殊情況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以提供複印件,複印件應當與原件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