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款合同勝訴後不退房款怎麼辦

解除房款合同勝訴後不退房款怎麼辦

退房後開發商不退款,購房者可以有以下處理方式有:

1、要求開發商支付違約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買房人可透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一般情況下,在消費者提出退房的十五天內,開發商就要把消費者支付的金額如數退還。當然如果合同內註明了退房的賠償方法,那麼就可以根據合同進行處理便可。

2、購房者可以憑購房合同直接去法院起訴開發商。

解除房款合同勝訴後,並已經有判決書了的,就更加省事了,超過判決規定時間,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並且告知開發商作爲原告會同時申請將開發商列爲失信名單中,開發商一旦列入失信名單,開發商在當地申請銀行貸款,拿項目等都會受影響,所以一切依據法律。一般案件普通程序需要6個月,簡易程序需要3個月,判決後如果開發商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般購房者在解除房款合同勝訴後,開發商都會退回房款,開發商拒絕退回房款的話,購房者應該和開發商協商,最後無法協商購房者就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在解除房款合同已經勝訴,在有法律的支援下,開發商卻不退房款,對購房者拒絕履行合約上的責任,當超過了約定的時間,那麼購房者就應該申請法院強行執行,並且把違約金,滯納金一併算上,迫使開發商儘快履行合同上的責任,把房款儘快地退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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