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可以由業主自治物業協助嗎

小區可以由業主自治物業協助嗎

一、小區可以由業主自治物業協助嗎?

可以,業主自治可以透過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來實現。在業主自治過程中,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七條【業主自治管理組織的設立及指導和協助】業主可以設立業主大會,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居民委員會應當對設立業主大會和選舉業主委員會給予指導和協助。

二、業主自治需要遵守哪些基本原則?

1、主權原則。

主權在業主,一切權利屬於業主,業主採用民主的方式作出決定,重大問題由全體業主決定。

2、程序原則。

制定議事規則,一切決定要依法和依規則來作出。

3、分權制衡原則。

建立業主自治組織,實行會議制,決策機構和執行機構分別設立,相對獨立,相互制衡。

4、保護少數原則。

採用少數服從多數的民主表決機制,但要防止多數人作出侵害少數人利益的決定。如果爲了公共利益而無法避免,必須給受損失的少數人作出合理的利益補償

5、直選原則。

業主委員和業主代表均由業主直接選舉產生。

6、非暴力原則。

可以和平協商,但不可採取暴力行動。

7、參與原則。

業主按程序有序、有效參與,投票和競選業主委員、業主代表是參與的積極形式。

三、業主可以共同決定哪些事項?

(一)制定和修改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規約;

(三)選舉業主委員會或者更換業主委員會成員;

(四)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六)籌集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資金;

(七)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八)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

(九)有關共有和共同管理權利的其他重大事項。

事實上,業主自治有利於調解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可能會發生的物業糾紛,到目前爲止我國並沒有徹底取消物業服務,但是對於業主來講,在成立了業主委員會之後,如果對物業服務有爭議,可以透過業主委員會直接解聘物業服務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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