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手續有哪些

(一)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房產買賣雙方經過接洽商談,對所買賣房產的位於方位、產權情況及成交價格達到一致之後,買賣雙方即要簽定一份正式的房產買賣合同。
(二)接受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的檢查房產買賣雙方向房產所在地房產買賣管理部門辦理請求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的證件,檢查產權,要到現場作必要的查詢,並由評價人員對買賣的房產進行評價。
(三)立契過戶房地產買賣管理部門依據產權性質和採購對象,按批閱權限申報有關負責人審閱同意後,經辦人將告訴買賣雙方辦理立契手續。買賣雙方在契約上簽名蓋章,雙方持買賣合同和有關證件及資料到買賣管理部門辦理立契過戶手續。賣方須提交房子權證或確權證實,身份證或別的有用身份證實,房子權共有的,別的房子其有人同意出售的書面定見。
(四)辦理產權搬運過戶手續房子買賣雙方經房地產買賣所辦理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買賣所發給的房產買賣契約,到房子所在地房地產產權管理部門辦理房子產權和土地使用權搬運掛號,交換新的房產證。

房屋過戶手續有哪些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條: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覈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