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商品房產權是多長時間
居住用地的年限最長是70年,所以商品房產權的期限是70年。《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二、商品房產權登記提交什麼材料
1、購買商品房產權登記申請表;
2、購房人身份證件複印件(單位提供營業執照或法人代碼證加蓋公章的複印件及介紹信和經辦人身份證件複印件)[身份證要持原件覈對]複印件請用a4紙;
3、不動產銷售辦證聯;
4、商品房買賣合同(項目已上網的,應提供網上籤約的合同);
5、屬經濟適用房的,應提供區房管局入住鑑證和房改辦經濟適用房審批表;
6、屬個人購買限價房,已辦理預告登記的需提交經房屋所在地區房管局覈准的入住鑑證,未辦理預告登記的應提交經市房管局批准的《限價房申請審批表》和經房屋所在地區房管局覈准的入住鑑證;
7、房屋預告登記證明或預告登記申請表(已辦理了預告登記的商品房);
8、購房證明書(新版申請表已體現證明書內容的,不再提交此證件);
9、涉及抵押預告登記的,還需提供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轉房屋抵押登記申請報告;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的規定,居住用地使用權是七十年,所以商品房產權的期限是70年,商品房產權到期後,會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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