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程序是:其一、房屋評估;其二、繼承公證;其三、房屋測繪;其四、繼承登記;其五、按照具體規定遞交相關材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