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爲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是借貸還是贈與呢

父母爲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事後以借貸爲由要求返還,子女主張出資爲贈與的,應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父母承擔出資爲借貸的舉證責任,父母不能就出資爲借貸提供充分證據證明導致出資性質處於真僞不明狀態時,應有父母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認定該出資爲對子女的贈與。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母爲子女出資購買不動產是借貸還是贈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