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契稅徵收標準

房屋契稅徵收標準爲:
對個人購買家庭裏面第一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法律依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除稅務機關、稅務人員以及經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委託的單位和人員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稅款徵收活動。

房屋契稅徵收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