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從嚴從實的要求,以自然資源部的認定標準爲標準,對“大棚房”問題進行認定。從實際情況看,大棚房建設類型存在地區差異,主要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在各類農業園區內佔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違法違規建設非農設施,特別是別墅、休閒度假設施等;第二類是在農業大棚內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商品住宅;第三類是建設農業大棚看護房嚴重超標準,甚至違法違規改變性質用途,進行住宅類經營性開發。法律依據:《關於開展“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堅決遏制農地非農化的方案》第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