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房產證不能過戶籤合同有效嗎
有房產證但不能過戶,當事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除了當事人有約定或者法律有規定外,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
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
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房屋買賣的一般流程是什麼
第一步,受理登記或申請。
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或中國護照)、外省市居民提供居民身份證和暫住證或北京市居住工作證或中國護照;
房屋買賣合同(原件)(已購公房還需提供原公房購房合同);
原房屋所有權證(原件)等有關檔案和證明在交易所進行登記;
第二步,權屬審覈。
交易所在雙方登記之後,將依據有關的法規對房地產買賣行爲進行審覈,並向主管部門報批,待批准後再通知買賣雙方來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
第三步,買賣雙方在接到通知後,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圖章等同時到交易所,在交納了買賣過戶手續、契約、印花稅等稅費後就可以辦妥過戶手續。
作爲證明,交易所會給買方發放《房屋賣契》,並把有關檔案轉給房屋所在地的區、縣級房屋土地管理部門。
在辦理過戶手續的過程中,買賣雙方必須親自到場,而要代辦的話,代爲辦理的人要出具交易人開辦的有效的委託書。
第四,頒發證書或證明。
辦理完了過戶手續,買房人還要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產部門的房政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
買賣整宗房屋的,只須買方到場即可;
如交易的是整宗房屋中的一部分,那麼賣方也應到場,另行辦理房屋產權的變更登記。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房屋有房產證,但不能辦理過戶登記的,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不辦理過戶登記,不影響買賣合同效力,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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