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退房的程序如何走

逾期交房退房的程序如何走
律師解析:延期交房退房流程是:
購房者透過信件方式向開發商提出退房要求;
購房者提出退房後,開發商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退還全部房款,並終止合同;
沒有辦好相應退款手續的自第16日起至購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每天向購房者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解除權人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爲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