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要注意什麼

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要注意什麼
購房定金協議主要是透過定金的形式來擔保房屋買賣合同的訂立。簽訂購房定金協議後,一旦一方當事人出現違約,適用定金罰則。具體而言,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房屋買賣合同未訂立的,定金不能退。如果因出賣人原因導致房屋買賣合同未訂立的,出賣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購房定金協議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主合同是否有效。定金合同爲從合同,主合同無效的,從合同無效。因此在簽訂定金合同時,要確保主合同有效。
2、定金是否以書面形式約定。根據法律規定,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此外當事人還應當在定金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
3、定金是否已經實際交付。定金合同爲實踐性合同,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4、定金的數額是否超過法律規定的限額,根據法律規定,定金的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條
定金應當以書面形式約定。當事人在定金合同中應當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九十一條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第五百八十七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