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單方面解除合同後果
單方提前解除合同屬違約,其後果是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賃合同,如果合同有約定一方提前解除合同應當承擔一定數額的違約金或損失,則按合同約定執行。如果合同沒有約定的,可按照實際損失賠償由於違約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是什麼
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出租人未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三、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有什麼
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情況有以下幾種:
1、出租人未交付租賃物,經承租人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不符合約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實現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賃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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