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房產抵押提前還款如何處理
房屋抵押後,債務人提前償還債務的,主債權消滅後,抵押人可以辦理抵押權註銷登記。《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爲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二、不知情買到抵押房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嗎
首先,按規定出賣人存在以下嚴重違約行爲的,買受人可以透過協商或者訴訟的方式解除、撤銷買賣合同或宣告買賣合同無效,並要求違約損害賠償:
1、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後,出賣人沒有事先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2、訂立房屋買賣合同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3、出賣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了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4、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被抵押了的事實;
5、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爲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6、出賣人跟第三人惡意串通,另行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將房屋交付使用,導致買房者無法取得房屋。
因此,根據以上規定,其實買受人被故意隱瞞房子被抵押了的事實,那麼買受人可以積極請求撤銷買賣合同,並且還可以主張違約損害賠償。
不過,如果買受人知道後未積極撤銷買賣合同的,等到出賣人無力還款被依法起訴了的話,抵押權人拿到勝訴判決書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並不受買受人影響。
不過,買受人交付房款後清償了抵押債款的,那麼法院將不能繼續強制執行。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的規定,債務人提前償還完欠款後,主債權就會消滅。
抵押人可以持主債權消滅的憑證,到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註銷房屋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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