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寫錯還有法律效力嗎

房屋租賃合同寫錯還有法律效力嗎

一、房屋租賃合同寫錯還有法律效力

一般還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賃合同寫錯如果不是合同主要內容,不影響合同效力的,是有效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條件有: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人,當事人訂立合同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合同形式有書面或口頭或其他法定形式,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或公序良俗,其他法定情形等。

房屋租賃合同寫錯,如果意思表示真實,是手誤造成的,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在這種情形下,在雙方同意的情形下,一般可以進行更正。雙方當事人可以就修改字元協商一致簽署補充協議,在補充協議中將錯誤進行指正修改,同時明確主合同的內容或者將主合同作爲附件,最後雙方簽字確認並填寫日期,或者直接重新訂立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責任有什麼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規定對房屋進行維修養護,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應負責修理,承租人有權要求支付違約金,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還應負責賠償。

(3)出賣、轉租房屋時,未按法律規定保證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或優先承租權的,應負責賠償損失。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支付租金的,除補交租金外,還應償付違約金。拖欠租金達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賃爲6個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對出租房屋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不合理損害的,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3)擅自轉租、轉借、換租房屋或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得請求支付違約金。

房屋租賃合同中的內容寫錯了,也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合同的內容能夠表達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願,不違反法律規定,簽訂合同的主體具備民事行爲能力,租賃合同就是有效的。對房屋租賃合同來說,違約責任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出租人的違約責任,另一種是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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