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用別人的名字貸款的問題是什麼?

買房用別人的名字貸款的問題是什麼?

一、買房用別人的名字貸款的問題是什麼?

1、房屋產權以產權證爲準,用他人名義貸款買房涉及到房屋產權的歸屬問題。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60條,“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權登記發證制度”規定及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產權的歸屬應以產權證爲準,房屋產權登記在名義產權人名下。

2、用他人名義貸款買房還有名義產權人反悔的風險。一旦名義產權人反悔,如果出資人不能證明雙方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和支付購房款的事實,要想取得房屋產權或收回購房款都很困難。

此外,在名義產權人領取房產證之後,至將房屋產權過戶給出資人之前,如果名義產權人對他人負有到期不能清償的債務,或存在離婚糾紛,則房產很有可能被查封或拍賣,或者名義產權人發生意外,可能導致繼承糾紛的產生。在這種情況下,出資人很難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還房價款、違約金,不能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取得房產。

還有一種情況,即使名義產權人不存在任何違約及有違誠信的行爲,那麼將名義產權人名下的房屋轉移登記到真正的產權人名下也要負擔相應的稅費。

二、貸款買房要注意的6大問題

1、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蓄餘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公積金帳戶上公積金餘額爲零,這樣公積金貸款額度也爲零,這就意味着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 在借款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款一年後提出,並且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在借款期限償還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一般客戶可向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本金、利息,銀行就會受理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

4、 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住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撤銷抵押。

6、 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貸款,銀行與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檔案。由於貸款時間很長,作爲借款人,應當妥善保管合同和借據。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需要購買房屋的,買房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問題,其中貸款買房是很多人關注的話題。有的人在房產交易時,或因爲不是首套房,或因爲不能走公積金貸款,爲省錢、湊錢,而出現使用他人名義貸款的情況,此時是需要注意相關的法律的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