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先繳納。應該是在購房合同生效後十日內向有關部門交稅,過期後會產生滯納金。因此先要交納契稅,然後拿着交納契稅的單據再辦理房產證。法律依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其辦理房產證所需材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