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後還沒有過戶,前房主可以私自闖入嗎

房屋交付後還沒有過戶,前房主可以私自闖入嗎

房屋交付之後只是轉移了佔有權,而此時需要辦理相應的過戶手續之後,房屋纔是轉移了所有權。那現實中要是房屋交付後還沒有過戶的話,此時作爲前房主是否還可以私自闖入呢?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爲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交付後還沒有過戶,前房主可以私自闖入嗎

根據我國民事法律的規定,在房屋交付後,產權過戶前,買方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但所有權人在行使另外兩項權利即收益權、處分權時,也應該尊重買房人。最具代表性的是不得私自行使處分權,將房子一房二賣。

二、擅自入戶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

私自進屋的行爲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因爲該罪名所指的住宅,不強調房屋的所有權,是否擁有房屋所有權並不影響居住權。其實,此處的居住權,也可以理解成爲《民法典》中提到的使用權。另外,生活中還存在着借住、租住、公有等多種形式,這些也都屬於居住權的範疇。

只要是合法居住者,都享有居住的安寧權和其他相關私權利。只要實施了非法闖入行爲,就會涉嫌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此罪的量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所以,儘管您只是佔有了房子,還沒有辦理房產過戶,前房主也沒權私自闖入你住的房子。您可以透過法律維權。

三、購房合同不見了去哪裏補辦?

1、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所採取的措施是在報紙上刊登聲明合同作廢,到三個月期滿後,拿着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註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銀行按揭後,如果購房者丟失合同,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要辦理的手續外,購房者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質押,因爲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註銷了,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籤的借款合同裏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儘管購房合同裏面的內容沒有變化,但依據《民法典》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要和銀行籤變更協議。

而如果是購房發票遺失了,購房者應該先要登報聲明該發票作廢,並註明房屋地址、購房者姓名和發票號碼等相關要件。然後,到開發商處讓其出具相關丟失情況說明,並證明購房人確實在公司購買過商品房;最後再由房產部門覈實丟失的真實情況。購房者還需要到開發商處查詢發票底聯。開發商處會有存底,可以給購房者出具購房證據。購房者可帶着購房證據前往房產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如果是二手房,就要到二手房交易市場去查詢留底的複印件。

要是房屋交付後還沒有過戶的話,此時雖然轉移了佔有,但實際沒有完成過戶,也就是房屋產權沒有進行轉移。但這種情況下作爲前房主也是不能私自闖入,否則的話行爲就會構成侵權,嚴重的甚至還會涉嫌構成刑事犯罪。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