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擅自在網上提交簽註是違法行爲嗎

該行爲違反了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根據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與委託人簽訂房屋出售、出租經紀服務合同,應當檢視委託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權屬證書,委託人的身份證明等有關資料,並應當編制房屋狀況說明書。經委託人書面同意後,方可以對外發布相應的房源資訊。
房地產經紀機構擅自對外發布房源資訊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記入信用檔案,取消網上籤約資格,並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中介擅自在網上提交簽註是違法行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