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找房主租房子合同怎麼寫?
居中寫標題,結尾載明雙方的名字和日期,租房合同的證明寫明以下基本內容:
1、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積、結構、附屬設施及設備狀況。
3、租賃用途。
4、房屋交付日期。
5、租賃日期。
6、租金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7、房屋的使用要求和修繕責任。
8、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9、違約責任。
10、當事人約定的其他條款。
1、需要確認出租人、承租人的主體身份,確保不出錯。
2、需要注意覈對屋內設施清單,避免出現後期設施不全的情況。
3、需要注意租金費用以及支付方式,保障後期金錢交易的準確性和安全性。
4、需要注意違約責任。
5、需要注意保留合同複印件。
三、訂立房屋租賃合同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1、平等原則;
2、合同自由原則;
3、公平原則;
4、誠實信用原則;
5、遵紀守法原則;
6、依合同履行義務原則。
四、房屋租賃合同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1、合同當事人具有締約能力;
2、合同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4、合同內容不違背公序良俗。
五、可以單方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租房子最好籤訂書面的租賃合同,因爲沒有書面租賃合同造成的租賃糾紛非常多,承租人在簽訂租賃合同之前,要確認對方是否具有出租權,像有些二手房東,沒有經過房主的同意擅自轉租,這樣也會給承租人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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