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沒給合同如何辦
租房沒給合同可以向出租人索要,暫時無法取得原件的可以要求出租人提供加蓋“本件與原本覈對無異”印章的複印件;出租方拒絕提供的可以要求房產管理部門介入,拒絕訂立的可以視爲不定期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七百零七條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爲不定期租賃。
二、租房籤合同房東違約瞭如何辦
租房籤合同房東違約了,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有三種基本形式,即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和賠償損失。
一、繼續履行也稱強制實際履行,是指違約方根據對方當事人的請求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的違約責任形式。
繼續履行的適用,因債務性質的不同而不同:
1、金錢債務:無條件適用繼續履行。金錢債務只存在遲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應無條件適用繼續履行的責任形式。
2、非金錢債務:有條件適用繼續履行。對非金錢債務,原則上可以請求繼續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用強制履行或者強制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請求履行。
二、採取補救措施作爲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是指矯正合同不適當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體措施。這種責任形式,與繼續履行和賠償損失具有互補性。
三、賠償損失是指違約方以支付金錢的方式彌補受害方因違約行爲所減少的財產或者所喪失的利益的責任形式。
賠償損失是由違約方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首先,賠償損失是對違約行爲所造成的損失的賠償,與違約行爲無關的損失不在賠償之列。其次,賠償損失是對守約方所遭受損失的一種補償,而不是對違約行爲的懲罰。
違約賠償的範圍和數額,可由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既可以約定違約金的數額,也可以約定損害賠償的計算方法。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三、租房沒有簽訂合同的話會如何樣
租房子不籤合同容易發生糾紛,例如沒有租房合同,房東隨意漲租金的時候,當事人沒有證據證明雙方已經約定了租金。房屋租賃合同涉及很多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沒有簽訂合同會導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不明確,發生糾紛很難維護自己的權利。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爲租賃物的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之間關於出租人將其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支付租金並在租賃合同終止時將租用的房屋返還給出租人的協議。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住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賃住房時簽訂的、用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作爲住房的承租人,既要清楚自己的權利,也應瞭解自己的義務。
租房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租房合同主體是否合格
2、租房合同的客體是否合格
3、房屋租賃手續是否完備
4、租房合同內容是否齊全
一定要有租賃當事人基本資訊、房屋基本情況、用途、交付時間、租賃期限、租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期限、房屋使用要求以及維修責任、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等內容
如果簽訂了租房合同但是違約了按照以下賠付:
1、發生一方違約後、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如果約定的違約金低於實際發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
2、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房屋租賃違約金也是如此;
3、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又不同。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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