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之後應該如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如果離婚夫妻有共同房產,那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自然也是需要對房產作出處理的。這個時候就有可能出現需要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的情況,那實踐中夫妻離婚之後應該如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夫妻離婚之後應該如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一、夫妻離婚之後應該如何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1、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雙方就財產達成協議到民政部門辦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房產過戶手續,即辦理買賣過戶,即按照正常買賣程序辦理,一週左右時間即可。

2、對於離婚房產過戶中,需要辦理析產登記。夫妻離婚析產並不需要辦理多少手續,只需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析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與繼承登記及贈與登記也有一定的區別。析產登記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按照有關規定,雙方免收交易稅費。

析產基本步驟:

(1)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注: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2)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

(3)到房管局辦理免徵契稅申請;

(4)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

(5)取證。

3、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

(1)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

(2)房地產證(如有共有證的,包括共有證);

(3)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4)房地產登記申請書;

(5)委託書。

二、離婚後一方不配合房產過戶怎麼辦?

夫妻離婚後,房產過戶時,存在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情況,如何處理,需區別對待。

(一)訴訟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對於訴訟離婚來講,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決書或者調解書,不論對方是否配合,辦理房產過戶不是問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房產交易中心會協助法院辦理房產過戶。

(二)協議離婚,一方不配合過戶的

協議離婚的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上約定房子歸一方,但是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後,放棄房屋產權的一方不配合辦理過戶。對於協議離婚來講,一旦對方不配合,房屋過戶就比較麻煩,因爲僅憑離婚證書和離婚協議書,尚不足以證明對方房產過戶的真實意思,房屋管理部門無法審查協議的真實性,因此,碰到這種情況,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1、以不履行離婚協議爲由向法院起訴。如果對方不配合,則是對離婚協議書的不履行,屬違約行爲,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履行離婚協議書,如果法院判決後對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可以向房管部門送達協助執行通知書,這樣就可以辦理過戶了。

2、離婚時,到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爲了防止出現離婚後,一方不配合的情況出現,可以在辦理離婚時,將離婚協議書公證,以證明協議書的真實性,這樣房管局就會對離婚協議書予以認可,將房產過戶。

準備協議離婚的當事人如果覺得雙方協議離婚不夠安全時,可以採用公證協議書的辦法或者直接起訴到法院,以調解的方式結案,拿到法院的調解書與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一樣的效力。

夫妻協議離婚也好訴訟離婚也罷,如果有共同的房產就必須要作出處理,不然也是不允許離婚的。當然,協商或者經過法院判決之後,就需要當事人實際來處理房產,該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就辦理過戶手續,該對另一方折價進行補償的,則也要作出補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