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是否繳納房產稅

個人是否繳納房產稅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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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繳納房產稅


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爲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

北京市房產稅的徵收時間爲每年的4月1號至15號,10月1號到10月15號,大家一定要在規定的納稅時間內,及時的向當地的稅務部門交納房產稅。目前北京所徵收的房產稅,主要是針對一些用於商業性目的的房產,自住房不需要交納房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