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無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無房產證的房子離婚時如何分割

按照目前的情況,要是在離婚時還沒取得房產證的大部分是由於現在房子還在還貸中,因此還沒拿得房產證。這種情況下,離婚時想要分割房產的話,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後共同還貸,或者是說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的,只要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法院在離婚判決時將會對房產不予處理。

離婚過後,當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產證後再向法院另行起訴。

雖然法院對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予處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貸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產證的時候就可以另行起訴確定分割。所以,當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後在確定具體的分割。

注意,在離婚判決時對房產證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產法院也將會不予處理。實際中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爲第三人,所以在進行離婚訴訟時會採取如下措施:

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由當事人另案起訴;

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後根據析產之訴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離婚時沒有產權證的房產能進行分割嗎

可以,房產分割出涉及到婚姻法規定的財產分割規定外,還受到國家房產登記規定、各地方房產限購政策等約束。婚姻存續期間已經簽訂買賣同,但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規定予以處理。

離婚時尚未取得產權的房屋指離婚時夫妻雙方對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權。

如果夫妻雙方作爲買受人沒有交清全部購房款而沒有取得產權證,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釋(二)》第21條處理,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已經支付了全部房價款,房屋所有權法律關係比較清晰,只需完善權屬登記手續,人民法院可將以下情況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對房屋權屬、分割、補償問題予以處理:

1、在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無論是以夫或妻的名義還是夫妻共同名義;

2、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名義購買;

3、在婚前以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購買,屬於婚前共同財產,財產性質存續到婚後仍爲夫妻共同財產。

沒有產權證的房產在離婚的時候,法院是不進行處理的。知道拿到房產證,人民法院在進行處理。房產是婚前個人財產那麼是不進行分割的,但是如果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那麼需要進行平均分配,一人一半,要房的一方,可以把令一半的房價支付給對方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