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如何賠償?

一.拆遷房既沒有房產證也沒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賠償?

拆遷房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如何賠償?

這樣的房屋獲得拆遷補償比較困難,因爲沒有房產證,不知道房屋產權屬於誰,也不知道房屋面積,因此只能協商賠償,賠償比較困難的。 房屋產權: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爲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爲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二.拆遷房有房產證沒有土地使用證如何賠償?

首先明確該房屋是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 如果房屋是在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該土地被收歸國有,則徵收土地的費用給集體,房屋的補償纔會給個人。 如果是國有土地,則土地使用權補償會摺合在房屋的補償中。 但不論是集體土地還是國有土地,都是要補給所有權人的,是以房產證(登記簿)確認所有權的,所以,首先需要辦理產權登記,否則,該房屋可能被認定爲違章建築而不予補償。 根據政府的批准檔案和建築完工的資料等進行產權登記。

拆遷補償與土地使用權證無關,所謂補償也是對地面上房產補償的,土地使用是不賠償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既是有房產證就等於承認你可以在原來土地上建築使用,物權法有相關規定。相關部門是不能以沒有“土地使用權證”爲藉口拒賠的。 至於租賃戶無權與你分配賠償款。但在租賃期間內,可以做適當協商關於裝飾設備的理補。 屋頂廊檐部分有賠償,至於院子地上沒有建築物是不賠償。“按相關規定不是有“事實營業補償””上有賠償。這稱爲“過度安置”補償。

三.拆遷房沒有房產證有土地使證如何賠償?

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補償,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按照規定給以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因爲現在的房價增長的速度特別快,對於拆遷了房子的人來說,賠償問題是最爲特別關注的。如果你的拆遷房有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賠償問題就一定會迎刃而解。只要你擁有合法的證件,房子有正當的來由,相信你會得到合理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