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樓房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賣樓房嗎?

一、沒有樓房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賣樓房嗎?

沒有樓房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可以轉賣樓房嗎?

沒有樓房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不可以轉賣樓房,房權證是房管局出具的,證明房屋權屬,土地證是土地局出具的,證明的是土地資訊,我們說的大產權就是兩個證齊全的房屋,可以正常買賣,辦理貸款等手續,常說的小產權指的是隻有產權證,沒有土地證的房屋,這類房屋不允許買賣。辦理不了貸款。現在的房本都是雙證合一的了。

二、一般辦理的房產證的期限是多久

(1)房產證只能由房地產主管機關發放

(2)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基於一物一權主義,房產證以一房屋一房產證爲原則,即一個具有獨立建築結構與使用功能的房屋 (包括區分所有的房屋)只有一個所有權,在不動產登記上只能有一項所有權登記,並且據此只能發放一個房產證。

(3)房產證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權人發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權證之外,還可向共有權人發放共有權證。

(4)房產證是登記機關在對特定房屋權屬情況進行登記之後,向特定權利人發放的權屬證明,房產證的內容應與登記簿的內容相一致。

由於房屋是重要的不動產,與之相關的交易活動極爲普遍,因而房產證在交易活動中得到廣泛的運用。但在實務中,對房產證的認識與其性質相悖之處仍嫌較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兩類:

其一,顛倒房產證和不動產登記簿的關係,以爲房產證是證明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登記簿只是房產證的檔案。

例如,在實務中判斷一個人是否擁有特定房屋的所有權時,以爲是否持有房產證就是根本依據。

其二,混淆證書與證券的性質,以爲房產證具有證券的性質與作用,可以代表其上記載的房屋所有權。

若是在購買房屋時,賣方並不呢拿出房屋的房產證以及土地使用證,或者是隻能拿出其中的一個證件,此時買房子的主體是可以不簽署房屋的購買協議的,否則即使購買,其也並不會擁有房屋的處分權,之後還會與其他的主體就房屋的使用發生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