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證和房產證產權人不一致有哪些法律隱患

土地證和房產證產權人不一致有哪些法律隱患

土地證和房產證產權人不一致有哪些法律隱患

現在買房的人越來越多,買房會有一個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有些人或許會遇到土地證和房產證產權人不一致的情況,我們會產生顧慮,在這種情況下有沒有什麼法律隱患,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詳細情況請閱讀下文。

一、土地證和房產證爲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當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證或房產證(哪個是錯的改哪個)具體看看戶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體現是同一人,如果沒法體現,需要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證明換證。如果不是同一個人要向國土資源局申請變更登記。

二、房產證和土地證密不可分。從法律角度來講,房產證和土地證是房主擁有該房產以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兩者是密不可分的,沒有土地證,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備對該土地的使用權,那麼在該土地被被人侵佔的時候,無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土地使用權證又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是指經土地使用者申請,由城市各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該證主要載明土地使用者名稱,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權面積、使用年限和四至範圍。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可以去土地轄區土地管理局查詢。一般在開發商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會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是說開發商有項目規劃了,政府許可了頒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然後方可使用該土地,所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四、土地證是證明你擁有該塊土地使用權的證明文書; 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該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文書。 有部分城市實施房地合一發證,即房產證與土地證合併頒發一張證。房屋所有權證(即房產證)是你擁有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證可以對房屋行使買賣、贈與、出租、抵押等權利。土地證只是證明你的房屋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麼其上的房屋可以進行買賣、贈與、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體土地(或宅基地),那麼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買賣、贈與也需要得到村鎮相關部門的同意方可辦理。我國的土地所有權只有兩個:一是城鎮土地國家所有,二是鄉鎮土地村民集體所有。所以房產證和土地證的產權人最好保持一致比較好。